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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票配资打新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岳鹏、监事会主席罗照国辞职

发布日期:2024-07-28 23:18    点击次数:97


股票配资打新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岳鹏、监事会主席罗照国辞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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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色动力(601330)于本月4日发布晚间公告称,公司董事会于4日收到公司董事岳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。因工作安排调整,岳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、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,辞职后岳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。岳鹏先生已与公司董事会确认,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,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、债权人、上交所及香港联交所注意的事项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岳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。根据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岳鹏先生的辞职不会对董事会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,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,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。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选举程序,以达到《公司章程》规定的董事会组成人数。

公司监事会于4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罗照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。因工作安排调整,罗照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,辞职后罗照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。因罗照国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《公司法》规定的法定人数,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,罗照国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。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监事选举程序,以达到《公司章程》规定的监事会组成人数。

根据股东推荐意见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意见,公司于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》,同意提名赵志雄先生(简历请见附件)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,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。赵志雄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,将兼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。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履行相应选举程序。

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,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,赵志雄先生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,符合上交所、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定及《公司章程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,同意提名赵志雄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、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,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,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。

公司于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》。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田莹莹女士(简历请见附件)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,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。选举监事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履行相应选举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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